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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
第一,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经公证已将女方列为该房屋的共有人并办理了房屋共有人登记手续,该套房屋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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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 2、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女方,所以房屋是双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在增加你的名字后,就是共同财产.结婚后取得的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添加姓名的那个环节,原产权所有人和需要增加产权名字的所有人,到登记机关办理部分产权的买卖或赠送等产权转换手续。并要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才能增加原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也就是说原来只有一个人,产权比例是100%,那么要增加一个人,就只有采取赠与(须公证)或买卖合同等方式出让产权比例,减少自己的产权比例,如果是一人一半就是转让50%产权,那么新产证上面就会写甲50%、乙50%。新转让的50%部分要交税,如果想少交点,就少转让点,比如10%甚至5%,同样可以在产证上体现名字,但产权比例就很少,只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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