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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拒绝赡养的子女尽赡养义务,支付老人赡养费。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除子女本身丧失劳动能力外,不能拒绝履行...
父亲去世,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以及母亲都有继承权。由于大儿子先于父亲去世,所以他的儿女有权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这样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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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2.义务永远有,但如果儿女没任何经济来源,那也没办法.是否给钱跟是否成家没关系 3.不分大小,三个人都是平等的 4.没法改变,中国传统观念如此,但老人如果觉得只由儿子尽孝,女儿一点义务不用进(包括出钱和出力),那当儿子的就应让他立遗嘱将来全部家产分给儿子,这是人之常情.老人如果没有这个遗嘱,去世后财产同样有两个女儿的份,只是因为没照顾过老人,会分的比较少(当然也是在女儿要求的情况下,农村一般当闺女的也不这么要求,尤其在分房上). 5.当然可以 儿女是不是必须给钱,看老人怎么要求,老人有权利管儿女要钱,不管他自己有多少钱,他如果不要,也由他自己. 告诉楼主个极端的情况,即使你父母从小就把你扔了,没给过你一分钱,但你长大后,如果他们找到你,提出了赡养的要求,你仍然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只是你可以给他们很少很少的钱,是那个意思就可以. 还是被扔的前提,就算你开始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存在,等你知道以后,你都有权利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如果他们已经去世,遗产已经分给了自己的其他子女,那你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把自己的那份拿过来). 总之,父母需要养儿女,儿女也需要养父母,这是并列关系,而非第一个是第二个的前提.我说的那个情况,你可以去告父母遗弃,让他们赔你钱,实际有可能就和你需要给他们的赡养费抵消,但理论上你仍然需要给赡养费. 一句话,只要他们生了你,你就要给赡养费. 遗产未必就是钱,那几间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劳动工具,甚至老人的衣服日用品都是遗产的范畴. 你要觉得现在儿子那个情况比较亏,直接要求让他两个妹妹每个月出钱就可以了. 至于你说的争房的问题,如果老人活着的时候不表明态度,那等他去世就是三个子女都继承,儿子可以根据自己进义务比较多要求多分,至于多少算多,反正能和自己两个妹妹达成协议就行,无法达成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决.
我的姥爷与姥姥于1992年由我父母接到我家共同居住,1997年姥爷去世后,剩下我姥姥与我们同住,2003年我们全家搬到另一个城市定居,母亲每年回去照顾老人几个月,由于我母亲现在年事已高(61岁)且身体不好,无力照顾老人,想将老人送到养老院,我姥有三个儿子,但都不在身边,他们之中有两人偶而去看望老人,平均一年一两次吧,另外一个儿子,七、八看未照面了,我们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或是养老院的费用)吗?老人的三个儿子分别在三个城市,且都不在老人生活的城市,如果需要起诉,应由谁起诉,到哪个城市起诉?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样的相关材料?盼回复,!社区网友mingli一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和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规定老人的子女都负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二根据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和第四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被侵害人或其代理人有权起诉。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可以在任一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两个儿子如何赡养老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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