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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而取得一定的收益:如果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本身缺乏活跃市场,即债务人不再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员工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一、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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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三条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1、不参加年检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但各地掌握的时间不太一样,不一定是当年; 2、注销和吊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注销一般由企业或清算组申请,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核准注销后,企业的主体资格消亡,经营资格自然随之消亡,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对企业的最高处罚,它直接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资格,但主体资格并没有消亡,被吊销后还要组织清算,办理完注销登记。 3、破产与被吊销也不同,破产是公司资不抵债,到法院申请,由法院裁定的,当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要由清算组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4、企业被吊销或破产后,相关责任人有可能被限制再投资或再任职,如在北京,对法定代表人限制3年。 企业申请破产后对股东的影响 公司破产对股东最大的影响在于:股东应当立即缴纳认缴而未缴(包括未到缴付期限)的全部出资。 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即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可以采取先行认缴、分期出资的方式,具体的出资期限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施行,极大地降低了公司的注册门槛,激发了民众的创业热情。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投资人因对“注册资本”这一公司“门面”极为看重,往往不顾自身财力和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动辄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几百万、几千万。虽然,股东认缴的出资没有出资期限的限制,但是,一旦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股东将面临立即缴足全部认缴出资的窘境,公司章程关于认缴期限的约定将失去意义。 若股东不能缴足全部认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的,管理人将会对股东提起诉讼,追究股东未如实出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你的情况,现对企业改制和依法破产作出以下解释: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但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而企业改制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或者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加以实现!同时破产在我国有两种,即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依法破产不存在职工身份置换问题,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但政策性破产由于大多涉及老国有企业,所以基于稳定和照顾一般会将职工重新安置在新成立的企业继续工作,即身份置换。至于职工身份置换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以及给多少的问题,有关文件并无具体规定,一般和企业资产状况以及当地政府资助和职工不同情况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当然也要听取职工的意见!另外说一句,政策性破产是前几年的事情,现在已经没有了,一律是依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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