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
中国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票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获利累计2000元以上的; (二)票面总额超过5000元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客人需要的东西。本罪侵权客体为车票、船票管理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转卖票、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转卖是指购买票、票后涨价出售或出售牢房票、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说票是指乘客乘坐各种陆地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所谓船票,坐水上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本罪是情节犯,转卖票,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严重,即使有转卖票,票的行为也不能用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转售票刑事案件的说明》的规定,高价、涨价转售票或转售座位、卧铺签字号码和订单票证明书,票面金额在5干元以上,或者非法利益金额在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构成,根据本节第231条的规定,职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重处罚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直接表现为故意,以两利为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个要素,一个不能构成本罪。
客人需要的东西。本罪侵权客体为车票、船票管理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转卖票、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转卖是指购买票、票后涨价出售或出售牢房票、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说票是指乘客乘坐各种陆地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所谓船票,坐水上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本罪是情节犯,转卖票,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严重,即使有转卖票,票的行为也不能用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转售票刑事案件的说明》的规定,高价、涨价转售票或转售座位、卧铺签字号码和订单票证明书,票面金额在5干元以上,或者非法利益金额在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构成,根据本节第231条的规定,职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重处罚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直接表现为故意,以两利为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个要素,一个不能构成本罪。
以下要素是不正当手段倒卖车票罪的组成要素:(1)主要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故意;(3)主体要素:侵权对象为车票和车票的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车票和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