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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被告要求原告返还的手镯价值较大,该手镯是原告以结婚为条件赠予给被告的,该赠予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虽然原、被告已经结婚,但双方婚后不...
没有登记领结婚证不是夫妻关系。可以要求退还礼金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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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和家具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索要; 2、关于你在婚前给付女方的6000元钱,需要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待是赠与还是属于彩礼性质的给付,如基于你的给付导致了生活困难,可以主张返还,如属于赠与则无权主张返还,对于首饰若金额不大应视为赠与,对于衣物应视为赠与。 3、你所述的女朋友的称呼是不对的,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就已经是法定的夫妻了,若你们夫妻感情尚可,只是由于女方的父母不同意才产生的纠纷,那么女方父母的行为实际是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你可以不同意离婚并且要求女方父母不得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如果你仍坚持离婚还是要考虑清楚的。
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衣物和首饰可否要求返还离婚时?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案的情况分析,男方婚前给予女方的衣物和首饰,从性质上讲,并没有明确是按照习俗给付女方家的彩礼,应该认定为是赠与。对于赠与合同的反悔,法律上不能得到支持。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这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也就是彩礼性质的。二,就是普通赠予。日常交往中,存在很多基于礼节的普通馈赠,双方赠与对方的小额的礼物或者生活用品不能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还有,消费性的赠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在缔结婚姻之前由男方向女方赠与一定的彩礼,是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传统风俗,用来证明男女双方订立了“婚约”。如果预期的婚约没有实现的,男女双方不能结婚,赠与行为所附解除条件成立,赠与的法律效力解除,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所以,能不能要回,要看当时您赠予时,是本着什么样的原因进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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