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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
参考来源:http://cdgaj.chengdu.gov.cn/cdga/c112365/2019-06/18/content_fe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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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连续居住;2、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三、如实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提供与下列条件之一一一致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表)。(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已购房或已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表)。(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证明。(5)《成都市居住证》持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申请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民住所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本人近期照片(照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无标准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1寸证件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请居住证时,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明、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延长生产发放期限,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天。
需要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民住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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