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
可以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去当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信息,再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 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只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之一,即使撕毁了可以补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协议离婚,在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即可办理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可以先在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答案是可以的。只要到民政局开一份婚姻证明,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两人也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损毁,因某种原因(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不影响你的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7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