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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东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所有权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与所有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是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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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预沟通,获得同意;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四、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六、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七、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也就是说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在成立条件、募集资金等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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