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
《合作企业法》第43条新合作伙伴进入合作伙伴,除合作协议外,必须经全体合作伙伴同意,依法书面签订合作伙伴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法》第14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有限合作伙伴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限合作伙伴企业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合作伙伴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作伙伴企业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作伙伴(三)有限合作伙伴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作伙伴字样(四)有限合作伙伴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作伙伴不得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作伙伴应按合作协议约定全额缴纳出资金的,应当承担违反合作伙伴名额的合作伙伴和有限合作伙伴)。执行事务的合作伙伴可以要求在合作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提取方式(9)有限合作伙伴不执行合作事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作企业。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