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扒窃望风的人罪大不大,这个要看情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因此,认定是不是从犯的关键就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是不是次要或辅助作用,区分主、从犯的根据也正是基在此。但区分主、从犯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以其在犯罪活动中的分工加以区分,也就是说望风接应不一定就是从犯,亲自实施盗窃行为的才是主犯。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参与程度、犯罪情节以及对造成危害结果产生所起作用的大小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认定扒窃行为,应重要把握两个特点: 一是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是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920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