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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户口转移申请,然后到孩子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就可以落户到母亲的户口本上。...
母亲和女儿的户口被爸爸撕了,能补办。由户主带着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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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退学: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只需要办理转学籍手续就可以了,是不需要办理退学的(否则会记入当事人的学籍档案): 1、该项应由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规定公民办理迁移沪籍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本人办理,也可以由户主代替办理。所以,如果母亲作为户主迁移女儿户籍,这个行为不犯法。《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女儿的户口未迁入该房产的前提下,不可以: 1,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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