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3、工伤治疗...
1.登录当地社保机关系统审核; 2.若对浮动费率有异议,可在年中前向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提出重新审核的申请; 3.参保单位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煤炭工业、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贴; (3)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4)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为: (一)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期。按轻伤、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医疗费用。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部报销。 3、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津贴。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残疾待遇。 1、评残为1至4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享受伤残抚恤金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抚恤金。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易地安家的,发给安家补助费。必须安装假肢等辅助工具的,按规定的标准报销费用。 2、评残为5至10级的,原则上安排适当工作,并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残为5至6级、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的,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 (一)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四)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69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6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