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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简单的描述就是: 1.如果行人走在人形横道上,机动车全责; 2.如果行人违章横穿马路,机动车于行人付同责。新交法出台前机动车还有次要责任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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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要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很明确,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四款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电动车横穿马路撞上机动车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来进行定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交通责任划分,如果是非机动车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那可能全责在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1、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的事故责任,通常是行人自负全责。 2、小碧服务区有活动护栏路段的设计监管单位对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负补充赔偿责任。 3、你所在运输公司和车主作为无过错车辆方对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承担不超过10%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你能够举证证实事故是对方原因造成的,你不需要负事故责任。 4、关注交警的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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