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控股股东有表决权、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权利、依法享有收益权、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建立和调整权等。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管理标准》的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是(1)控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改革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功能,剥离非经营资产,非经营机构和福利机构和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益,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跨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执行人员和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控股股东有表决权、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权利、依法享有收益权、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建立和调整权等。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 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一、提名不同 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二、持有股份不同 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98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