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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后是不能撤资,诉称的“撤资”,从法律上讲,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公司减资实现。 如果是公司减资,必须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否则...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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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进行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更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更情况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更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你朋友不能“撤股”,只能转让他的股权,他可以转让给你,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人。转让价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审计,他占30%的股权,应该给他公司净资产的30%。
一人公司的公司章程仍要由股东自己制定,而没有其他的限制性规定,而此次草案又极为重视公司章程(如公司对外投资的比例;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比例以及分红比例等都可以由章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利用这一点,在章程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只有一个人,显然设立股东会没有必要。不过,在涉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时,股东仍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签名。 1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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