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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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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试用期内劳资双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同的是资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一个月通知只针对正式人员,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走人。 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进为经济补偿的2倍(劳动合同法第87条),而经济补偿是补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2倍就是说你可以主张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不是一个独立的合同,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期限。 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解除为提前三十日通知。 3、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补偿;6个月以下的,用人单位按半年的标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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