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无效婚姻到人民法院予以解除,由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 2、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3、当事人提出申请宣告...
1、无效婚姻可以在法院解除。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及双方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 3、婚姻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2、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三、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的主体: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四、无效婚姻情形的消失: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五、无效婚姻的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无效婚姻无法解除。只有申请确认无效。具体办法是:撤销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主张,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受理。经核实属实的,应当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并将判决副本送达做出登记决定的婚姻登记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