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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责任由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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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校里交的监护人责任险是什么来说,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学校买的被监护人保险是合法的,监护人责任保险是一款可以为未成年人过失行为买单的保险产品,主要是由被保险人(父母)的监护对象(孩子)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比如弄伤了小伙伴、损坏他人财务等,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责任险同样具有免赔条款,并不是孩子犯了错,保险公司都会照单全收。比如: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监护人的教唆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这些一般都在免赔之列。 除此之外,这一险种在赔付时,要界定事故属于过失还是故意的,比较有难度,定损员会对损坏物品的破坏程度、力度、高度等全方位考察,在适当的时候也会以合适的方式与孩子(当事人)沟通。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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