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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复核死刑的由最高院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交付执行。那么刑事判决死执行程序有哪些,死刑立即执...
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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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 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另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1)由法院宣告缓刑后,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批准;(2)原判决认定的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存在瑕疵,但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批准的判决和裁定;(3)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批准,撤销原判,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审查过程中出现影响定罪量刑的新事实和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批准,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十二十条法院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通知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者说明;如有必要,可宣布休庭,调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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