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派出所传唤到了侦查阶段,是立案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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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询问,但是应当出事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对于本地派出所的传唤应该前去,把与自己有关的法定事项向警察进行说明指证!否则,派出所有权对拒不报到的传唤人进行拘传,这是法律规定的动作!到时被警察戴上手铐带到派出所,却没有什么大事,那就冤枉了,对法律的尊重就是对自己基本权力的尊重!对于外地派出所的传唤可以不予理睬,因为公安机关有确定范围属地的管辖权,超出管辖权范围的须联系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
1、既然叫口头传唤,肯定是口头告知你传唤的理由,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都可以使用这一措施,至于有没出示证件,我觉得你也不好证实。 2、公安局是否连夜作出处罚决定这个问题,只要他们内部审批手续完备,那么也没有理由怀疑,而且通常公安局都有领导值班的,连夜作出决定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3、关于第三点,如果你妈在告知笔录、处罚决定书或送达回执上已签字,那么程序上已视为已告知救济权利。 你如果需要或诉讼,派出所多次传唤想胜算的关健是这些手续是否完备,违法事实是否存的,如果你说的那些情况存在,你是否有证据证实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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