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若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则对未成年人实行行政处罚是可以的,但是要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
治安处罚的主要处段就是拘留和罚款。但有些年龄段不适用拘留,此外,对未成年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因为未成年人还处于一个成长期,生理以及心理有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没有构成轻伤的,属于轻微伤的,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理。伤害幼儿的,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14-18岁未成年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既是对未成年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年龄的确定,也是贯彻对违法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体现。 行政执法人员遇到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时,应注重以教育为主,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性质、相对人认识态度等实际情况自由裁量,尽可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5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2,6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