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卖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
1、因卖淫被拘留三天,属于行政法上的前科,且这种记录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消失,会一直记录在案。2、虽然记录在案,但也这属于个人隐私,非司法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容留卖淫罪(第359条第1款),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对于一般的卖淫人员,公安机关以行政拘留(最长15天)予以处罚。对于长期卖淫的,即被拘留过几次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劳动教养。对于组织者或者其他介绍等参与者,公安机关会按照刑法的规定,以刑事犯罪来处理。若家属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建议尽快委托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跟进,律师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若其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可开庭时做罪轻、免除处罚或者缓刑的辩护。
1、如果属于卖淫女,一般行政拘留15天后放人;如果涉嫌其它犯罪,需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家属是无权会见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