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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事故对人员造成的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6类。 1、轻伤事故。指负伤...
按事故对人员造成的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6类。 1、轻伤事故。指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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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以下分类:⑴轻伤;⑵中度伤;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⑸危重、存活和不明。2.按致伤因素分类: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知识拓展:老工伤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工伤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有许多类型,每一种分类下面又有很多小的分类。很多人都知道工伤有轻伤和重伤之分,但是却不知道还有物理性损伤和化学性损伤之分。希望本篇文章能帮的上大家。
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 (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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