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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
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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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根据其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那么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什么呢?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二、会议通知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应在会议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东大会的具体投票结果,持股东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总数的比例。持有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五、签字: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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