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场管制是可以有决定书的。交通管制,指的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现场管制有决定,一般只有收到管制决定时才会进行。交通管制是指由于某种安全原因对部分或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的控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