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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继续劳动合同1、劝说该员工,说明合同是为了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2、说明公司的立场。也就是...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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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您所述的具体情况,要看公司具体有无其他的情况。主动提出不续签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例如,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如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单位要自按照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鉴于上述情况,单位提出的方案应该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个人认为该种方案的风险在于如您的同学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解除后,如新单位不和你的同学签订劳动合同,你的同学将非常被动,很难再追究原单位的责任,需要重新找工作。 建议您的同学尽量与单位沟通,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再到新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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