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在判决厦大之后,当事人根据判决自觉执行即可。如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2、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因此,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
申请执行期为两年,适用中止、中断,你可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债务人的这种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认,使申请执行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这种表示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口头或者书面确认债务的存在、请求延期给付、清偿部分债务等等。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从中断事由发生后重新计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由于法律对时效中断的次数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时效制度的立法本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仍然可以依法中断,没有次数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涉及到执行问题,如果被告的亲属同意按协议履行就可以。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