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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
审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孙某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30日向公司了书面辞职申请,其辞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公司与孙某的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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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时,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要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30日后他就可以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在试用期内的更简单,只要提前3日和单位打个招呼,而且也不必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其实就没有员工辞职的审批权。
劳动者辞职不必得到单位的批准。提交辞职信30天后可以正式辞职(试用期内3天后可以正式辞职)。用人单位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立即辞职,无需经单位批准。
不需要。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不受用人单位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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