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项是不会有影响的: 1、只要原来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 2、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
1、没有影响。用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社保等业务所对应的是本人身份,也就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并不是身份证本身与户口本身。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户口迁移后,如果原身份证不能在跨市区甚至省份继续使用,需要到新户籍所在地办理新身份证。因为跨市区的相关政策不同。《户籍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籍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书,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户籍已经迁出的,在新户籍地办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户籍迁移后,没有办理身份证,原身份证是否能用,区别对待。如果仍在有效期,就能用;否则,不能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3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9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