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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
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一、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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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干扰正常经营活动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扣留车辆、收取费用等行为的;(四)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等其他损害客运出租企业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的;(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第九十条【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处罚规定):客运/货运: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下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下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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