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1、自知道对方隐瞒财产之日起可要求继续分割该部分财产。 2、对隐瞒者可少分或不分,对被隐瞒者应多分或分给全部。 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自知道对方隐瞒财产之日起可要求继续分割该部分财产。 2、对隐瞒者可少分或不分,对被隐瞒者应多分或分给全部。 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隐瞒财产,如果是起诉前隐瞒财产,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