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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
纠纷起诉书范本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职员。住所地:市某楼联系电话: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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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号码:3XXXX*****XXXX。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市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XX之父,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XXXXX之母,号码:XXXXXXXXX*****00823。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XXX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之父,联系电话:1XXXXXXXXX6****。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号码:3XXXX*****XXXX。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市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XX之父,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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