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不能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辟谣】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真相:不是分析: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提醒】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应当是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应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范围。5、复议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5人已浏览
568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1,3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