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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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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非常苛,除非有特别特别的条件。 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累犯,一般不能取保候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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