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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自愿提供抚养费,男方是否有权更改?如何解决?

2024-12-08
女方自愿承担抚养费用,男方有权利进行变更。父母离婚后,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依法进行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应予批准;二是单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以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则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2) 如果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则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3)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批准。 (4)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则应予批准。 (5) 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如果父亲请求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 如果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且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而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9) 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则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0) 如果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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