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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么作出的,而不是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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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补交后产生的新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之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员工工伤后买社保能申报工伤吗如上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1.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是应该享有停工留薪期的。 2.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即是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内,即便不用上班,也可以全额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双方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话,还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鉴定来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以及延长的时间。 3.当然,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其享有的工伤待遇的一项权利,既然是权利,工伤职工就有选择权,其可以要求享有,也可以放弃。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但是,如果工伤职工仍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工伤职工上班,工伤职工是有权拒绝的,并且用人单位仍有按规定支付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直至期满为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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