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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 申领方式: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在机关、团体...
(一)《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 (二)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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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意: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办理地点 1、金华市城北派出所: 地址:九章路76号 电话:(0579)82342241 2、兰溪市兰江派出所: 地址:兰荫路144号 电话:(0579)88884637
南宁居住证明怎么办理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人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监护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等证明材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特殊困难人群提出申请,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及社区服务机构调查核实予以办理。) (2)居住地住址、就业(经商)、就读证明材料等,选其中一项均可办理; (3)本人年内一寸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4)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2.集体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 (2)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住宿证明(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居住登记人员名单和就业或就读证明; (5)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关于南宁电动车居住证明办理应在现居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需要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单位或居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如果是居住在亲友房屋的话还需要户主的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和房主本人那一页,你的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18-49岁的育龄妇女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带齐材料后去派出所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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