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 1.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都有规定的期限,有些规定过去不太具体。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9月28日发布实施的《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对于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该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如有特殊情况,即:(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作了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对于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该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如有特殊情况,即: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