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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名称; (五)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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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占主导地位,且在一些国家逐渐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被普遍采用,在许多国家中居主导地位。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作了规定,因为这两种公司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已经被广泛运用,是公司中的基本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章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地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为万元,股东一次全额缴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减少转让,由股东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从决议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30天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议(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损失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确定雇佣或解雇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或解决雇佣公司的负责人或者10公司的基本管理方案)。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经理一人,执行董事录用或解职。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执行董事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6)申请录用或解雇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录用或解雇应由执行董事录用或解雇以外的负责人(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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