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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 1、依据的法律不同和裁断的机构不同。 2、前者适用《仲裁法》,作出裁决的是仲裁庭;而后者适用《民事诉讼法》,...
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1)管辖权产生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不是强制性的,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将他们之间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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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二)组织机构不同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然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法官都是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三)审级制度不同各国的仲裁裁决一般都采用一审终审制,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示变更的请求(只有少数国家认为可以上诉,而法院诉讼一般都要二审以上才能终审。这便可能使争议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受案范围不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产生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仲裁的受案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五)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经济诉讼一般是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公开作出;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六)当事人对生效文书救济的途径不同1、对生效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请求相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抗诉。(七)对生效文书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同1、对裁决书只能向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对判决书应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组织机构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然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法官都是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 3、审级制度不同 各国的仲裁裁决一般都采用一审终审制,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示变更的请求(只有少数国家认为可以上诉,如《美国仲裁法案》的规定)。而法院诉讼一般都要二审以上才能终审。这便可能使争议长期得不到解决。 4、受案范围不同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产生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仲裁的受案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5、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经济诉讼一般是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公开作出;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6、当事人对生效文书救济的途径不同 (1)、对生效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请求相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抗诉。 7对生效文书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同 (1)、对裁决书只能向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对判决书应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在哪?想必你通过阅读全文已经对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在哪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以上便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在哪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ask.com律师。
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 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 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 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调解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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