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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卖房子过户: 1、买卖双方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
(一)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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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2)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过户手续包括: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验证证明等材料向房管局提交申请;网上签约备案后,出具税务收据,提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书,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过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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