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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
一,当事人的结婚证: 1,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2,如果双方都是均川户口的,应该在均川的辖区民政局办理。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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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提出结婚申请,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果双方就离婚的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愿意离婚、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财产怎么分配等),可以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二本),离婚协议书(当着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面签字)三张二寸免冠近期照片。工本费9元(缺少任一资料,都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需要襄阳专业婚姻纠纷律师,可以联系我。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者应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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