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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总价、迁入总人数,购房年限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迁入...
原则上来说,不可以: 1、当事人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农业户口);2、一般来说,不能享受户口所在村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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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迁移手续: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你们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你们没有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换的;也不能重新买一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城镇房屋使用的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的特定身份相联系,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两者土地的使用权性质不同。本案房屋在老家农村,标的物不仅是房屋,还包含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禁止流转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户籍地应在住宅所在地才能办理权属变更。你的户口不在老家住宅所在地,所在地的国土房产部门依法不予办理该房屋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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