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交强险条例第22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新交强险条例7月1号开始实施的内容是交强险终究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终究保险费=交强险根底保险费×(1+与路途交通事端相联系的起浮比率a)。 交强险费率起浮要素及比率如下: a1上一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20% 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30% a4上一个年度发作一次有职责不触及逝世的路途交通事端0% a5上一个年度发作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10% a6上一个年度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逝世事端30%
交强险条例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属格式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为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
1、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2、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768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