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破产后继续经营的,员工的工资水平应该按照破产前的水平和程序进行发放。 《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
首先,既然大家没有继续经营的意思,那么可以经股东会表决解散公司。 其次,我国《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破产清算后是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的,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公司破产清算后不再继续经营,但经清算组允许的,可以在破产程序结束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这种情况继续经营,清算组将向人民法院报告从事这种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