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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院漏诊

2021-11-15
漏诊,即同一病人同时存在不同的疾病,医生遗漏某一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未及时作出判断。医院漏诊是一种医疗过错行为。根据我国关于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医疗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这种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不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患者疾病本身或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因素造成的必然结果。医院不违反正常医疗规范,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并经医学会认定为由医疗事故组成。例如病人病情演变所致,与医院误诊无直接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便有过失行为,只要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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