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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
第一、如果单位仍然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你合法权益,你仍可以提起仲裁,但仲裁时效要根据你们之间争议事项的情况确定仲裁时效。 第二、对于已经撤回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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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在被法院撤销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申请撤销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的问题,《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劳动仲裁之后,仲裁时效中断,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后可以申请撤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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