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
对于借贷纠纷,分具体情况解答如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1、在保障你生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你工资, 2、如果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在保障你们生活需求情况下,也可执行你妻子工资, 3、如果他是原债权人(出借钱的人)的话,他出具的声明就是你已偿还借款的证明,否则,他的声明只是一份证据,且其证明力要低于欠条的证明力, 4、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无效。如借条没写利息,开庭你不认可,法院不会支持。 5、如果声明人和出借人系同一人,或者你有证据证明已偿清欠款,对方将败诉。
为了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大了对基本事实的审理,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也有所提高,一些人在这类案件中运用了不成熟的诉讼策略,而未能得到理想的结果。时效、基础事实、诉请的确立、借贷过程的形成都是关键的问题,数额大小也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阶段的政策也在进一步更新出台,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最有效的天然屏障。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