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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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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缓刑建议机关汝城县司法局罪犯宋某。2014年6月27日,本院作出了(2014)汝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汝城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2015年10月14日,汝城县司法局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宋某的缓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汝城县司法局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宋某自2014年7月8日到汝城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报到至今,不按规定汇报思想和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且违反规定擅自长期在外省务工,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促宋某并通过其家人转告,要求到大坪镇社区矫正站汇报思想和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但宋某故意切断与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态度漠然且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有再次犯罪隐患,在社区矫正人员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已不适合社区矫正。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宋某撤销缓刑。罪犯宋某辩解称:对汝城县司法局所列事实和证据无异议。自己不懂法,犯了错误,请求司法局和法院谅解,再给一次改正的机会,一定会接受管理。本院在审理此案中了解到,罪犯宋某的家庭比较特殊,家里有父母,年岁比较大,哥哥、嫂子长年在外打工,生有两个小孩,宋某现生有一个小孩,妻子又怀了一个小孩,马上要生育,现家里有九口人,劳动力比较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宋某外出矿山打砂挣钱,是为了家庭开支。在2015年10月30日进行听证时,宋某也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请求司法局和法院谅解,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并在法庭上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有关的管理规定。鉴于宋某有悔过之意和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我院建议汝城县司法局是否能够给罪犯宋某一次改正的机会,撤回撤销宋某缓刑建议。汝城县司法局征求大坪镇和大坪司法所以及社区矫正小组的意见后,向本院撤回撤销宋某缓刑建议。本院认为,汝城县司法局撤回撤销宋某缓刑建议,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般是在事故发生时或有嫌疑时进行查验。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1、酒驾一般是马上拘留,拘留的时间是十天以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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