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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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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综合上面所说的,同居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果双方要解除同居的关系,一般需要自行的协商清楚或者是走司法的程序,一般法院在处理时也会按普通的民事案件来进行处理,所以,在解除双方关系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什么是居间合同中介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那么如何确定中介合同的管辖法院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单居间合同规定的特殊管辖。所以,居间合同的管辖地问题也适用以上两条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一般可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另外,如果合同履行地可以确认,可以适用第二十三条,即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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